,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。已按有关规定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,继续规范实施。国有参股企业的员工持股不适用本意见。
相关热词搜索:国有控股 所有制 员工
上一篇: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下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