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供社工〔2009〕11号
关于职工民主管理二星级单位评定结果的通报
市社各出资单位工会、市社机关工会:
按照市总工会要求,市供销社各出资单位认真开展了职工民主管理星级评估工作,并积极争创星级单位,有效地推动了各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。根据武工[2004]20号文件的规定,经基层工会自查申报、市社工会评审并报市总工会备案,评定武汉市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、武汉黄鹤楼茶叶有限公司、武汉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武汉市楚汉收藏品有限公司和武汉市科振经贸有限公司为“武汉市职工民主管理二星级单位”。
特此通报。
二OO九年十一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