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社《关于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的公告》,经相关环节遴选,拟聘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、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我社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止。如对拟聘单位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机关纪委提出。所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内容具体详实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,不得恶意诽谤或诬告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邮寄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路28号。联系电话:027-8220069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