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0日,江夏区委、区政府正式出台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夏发〔2017〕4号),就江夏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。
文件从改革目标、主要任务、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江夏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,指出到2020年把供销社打造成为“三农”服务功能更完备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全覆盖、项目建设和重点改革基本完成、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完善、经营性与公益性相融合的生态都市型供销社,年经营服务额比2015年翻一番的总体目标。
文件明确了深化供销社改革四项主要任务:一是全面推进服务创新,增强为农服务功能。以城镇的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,提升“一级”中心流通服务网络功能。以新型产业重点项目为纽带,带动农村经济转型发展。以“两型社会”建设为抓手,推进供销社绿色环保重点项目建设;二是全面推进经营创新,提升为农服务能力。推进“新网工程”建设、电子商务网络建设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;三是全面推进组织创新,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。要推进基层供销社组织创新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加强对基层供销社改革的政策扶持、发展行业协会;四是全面推进治理机制创新,完善行业指导体系。
文件要求,要全面加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组织指导,加大支持力度,把供销社的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,统筹谋划,协调推进。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配套措施,形成合力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