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干部、人事、劳动工资工作方针政策;负责市社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,做好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承办市社直属单位领导人的推荐、委派工作;负责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指导、协调;负责评先表彰、职工培训教育、优抚和老干部等工作。 联系电话:82200696/828427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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